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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的思路分析与美学的出路(作者:单国华)

        作者:核实中..2009-09-16 09:51:33 来源:中国当代艺术网

          摘 要:从提问的思路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美是什么”这个问题惟有持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和二元世界观的西方人才能提出,同时又注定了这个问题不可能被这类西方人解决。这种思维方式预设了一个精神性的实体,然后从此出发寻求解决的方案,这显然是个头脚倒置的思维方式。中国传统思维虽有许多缺陷,但也有许多优势,是有助于这个问题的解决的。

          关键词:提问方式;思维方法;美学出路 


          由于语言-分析哲学的影响,人们注意到了“美是什么”实质上是个伪命题[1],但没有人追问此问题为什么是由西方人提出,而不是由中国人提出的,表明人们虽然初步摆脱了将注意力放在问题提出之后的解答上的习惯,开始注意到了问题本身,但还没能注意到问题产生的过程,忽视提出问题的思维方法,这不能不说是个思维上的缺陷。对美学研究乃至全部哲学研究而言,其实后者更为重要。对前人的美学思想,我们不仅要知道他想了些什么,说了些什么,更重要的是要明白他为什么这样想这样说。这不仅有助于我们对问题形成的了解,更有利于思路的借鉴,以改善我们的思维品质,从而促进美学乃至哲学研究深入。


          一 问题产生的思维方式比较

          问题的产生或不产生,产生什么样的问题,都取决于人们的思维方式。西方思维是逻辑的,抽象的,在思维的方向上以纵向为主,喜欢将事物孤立起来看待,往往不太注意事物与事物之间的横向联系。它对待世界就像对待机械装置一样,将它每个部分分割开来,孤立地静止地看待,并且每个部分都要求划分得非常清楚,无论是对物理世界还是对精神世界都是如此,因而形而上学一直是西方哲学的主流。
          形式逻辑可以说是这种思维方式的集中表现。例如作为规定概念内涵的定义,显然就是一种将事物孤立起来、静止下来看待的方法,它要求概念之间要完全分开,不能有交叉关系。但真正要做到这一点是极其困难的,严格地说在现实世界里是不可能的。因为事物之间都是紧密相连的。紧密相连就意味着事物与事物之间有过渡有交叉,即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因此一个能被公认的、经得起时间检验的定义是极其难下的,这也是当代哲学家们头痛之处,如维特根斯坦为“游戏”而大伤脑筋,那就更不用说关于“艺术”、“美”的定义了。
          同时倘若种概念真的能绝对分开而没有内在联系的话,即仅仅把它们视为一种简单的集合,那么不仅属概念的存在会变得不可思议,就是概念本身的存在也变得不可思议了。如此一来,在我们的认识中就只有一个个的事物,而不可能有概念了,那么认识本身也就不可能了(这也就是形而上学从来就没有彻底过的原因)。这种思维方式试图将物质与精神绝对分开,也就无法理清它们之间的真正关系,无法理解二者是如何结合在一起的,这就种下了一直困扰着西方的二元论的祸根。
          人们在进行哲学思考和科学探索时,形而上学无疑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是不可或缺的环节,缺了它,我们所有的探索都很难深入下去(这也是现代科学之所以诞生在西方而不在东方的重要原因)。但是当人们的思维停留在形而上的阶段时,也很容易将抽象出来的概念与客观事物本身对立起来,而将它视为一个新的实体,于是一个世界就变成了两个世界,并且还以概念的世界左右客观事物的世界。这种思维方式的极端便是芝诺悖论,他将只是便于人们认识而划分出来的运动阶段实体化,与实际的运动对立起来,又在论证阶段将二者混为一谈,将观念代替现实,没有将对立贯彻始终,从而变成了运动着的物体不可逾越的障碍,使运动变得不可能。例如他的著名悖论“阿基里斯与龟”,就将阿基里斯追赶乌龟的过程划分成若干个阶段后,把它们绝对化,变得不可逾越。其实运动的阶段只能是观念性的存在,从来就不可能在现实中真实存在,现实中的运动是不可能中断的,它只能由一种运动形式转向另一种运动形式,当芝诺把观念性的东西强加在现实中时,悖论也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同时他又将“达到”与“超越”绝对分开,即“达到”不可能同时转变为“超越”,实际就是只能“达到”而不能“超越”,这就已经人为地规定了阿基里斯永远追不上乌龟(罗素认为他是为了批驳毕达戈拉斯的理念说而进行的形而上学的归谬[2]42)。
          世界当然不是机械,它并不是由部分拼凑而成的,而是有机的整体,部分之间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将它们分割开来之后,联系就变成外在的,因而也就无法真正解释这个世界。“美是什么”这个问题的提出者柏拉图不仅将概念(相)与客体事物本身分割开来,而且将事物的比较性概念(如“一”、“多”、“相似”、“大”、“小”)与客体事物本身割裂开来,同时还将主体对客体事物的评价(如“公正”、“正义”、“善”)既与客体又与主体割裂开来,并且让前者支配后者,从而使思维陷入了芝诺悖论。
          中国传统思维的主流是历史的,意象的,辩证的,是从整体上,因而也是模糊地把握世界;它并不将世界分割成零散的部分,而是从这个整体的外部推测其构成及其运行的规律(五行说与中医理论便是非常典型的例子);它特别注意事物之间的联系,注意事物的演化,因此在思维的方向上以横向为主,主要研究的是“关系”,包括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诸多关系,故而伦理学是中国哲学的基础。黑格尔、德里达站在西方哲学的立场上均认为中国没有哲学,显然就是从这个意义讲的。
          因此中国传统思维并不划分清晰的概念,更没有对概念的严格规定,一切都是相辅相成的,是互为因果的,没有完全独立的物体,更不用说有独立的精神实体,自然也就没有本体的观念,这是与西方哲学有着根本区别的地方,用俞宣孟先生的话说即是“一体与两离” ①。在这样的状态下,也就没有美与审美(即人之以为美)的分别,也就没有单独提出“美”这个概念,甚至也没有审美与其他功利评价的比较严格的区别。所以中国的先哲们并不问“美是什么”,事实上也没有非常明确的提出关于美的问题。从对美的讨论的实际情况来看,基本上是围绕着“怎样才美”进行的。这一点我们从“和”的观念的提出[3]38,从“多”、“秀”、“乐”等众多的功利性评价的词汇可训为美[4]82-83和“美”字的多义现象,以及先哲们众多的有关美的言论就可看出来。自然也就没有“是什么”的问题产生了,如同我们不会问“好是什么”一样。今天之所以有了这个问题,完全是在西方话语权的支配下接受并产生的,并不是传统哲学自身产生的。
          美国社会心理学院士尼斯贝特用非常简洁明了的话道出了中西方思维的差异:“东方人看到的是物质,而西方人看到的是物体”,“西方人看到的是静止而东方人看到的是变化”[5]28,这里所谓“物质”即是构成的部分,即任何事物都是与其他事物有着密切联系的,它是构成世界的一部分,因而它是运动变化的;而“物体”则是孤立存在的,与其他事物无关,因而它是静止的。

          二 柏拉图思维的悖论

          其实柏拉图的提问是建立在一个关于永恒的悖论之上的。
          他从美的物体不可能长久,而美却总是有的这一现象出发,推断出美是不变的,是永恒的。因为某个物体上的美或者某个美的物体消失了,人们仍能从别的物体上获得美感。他说:“这种美是永恒的,无始无终,不生不灭,不增不减,因为这种美不会因人而异,因地而异,因时而异,它对一切美的崇拜者都相同……它不存在于其他别的事物中,例如动物、大地、天空之类的事物;它自存自在,是永恒的一,而其他一切美好的事物都是对它的分有。然而,无论其他事物如何分有它的部分,美本身既不会增加,也不会减少,仍旧保持着不可侵犯的完整。”[6]254。那么这个“美”显然就不等同于美丽的少女或者其他美的事物本身,也不能存在于它们之中而成为它们的构成部分,而应当是个外在于它们的东西。因为如果等同于这些事物自身,或者是这些事物的构成部分,那么“美”就必然随同这些事物一起变化,它就不可能是不变的、永恒的。而外在这些事物的方式也有两种选择,一是存在于主体的意识之中,二是存在于某种神秘的外界。柏拉图选择了后者,因为人的主体意识是多变的,且主体还会消亡,这显然不符合永恒不变这个规定。于是他把这个外在的东西称之为“美本身”,认为这是一切美的事物之根本。他说:“一切事物之所以如此,乃是由于拥有真正存在的东西”[7]34。那么“一切美的事物之所以美乃是因为拥有美”[7]42,而当“美本身把美的性质赋予一切事物”[7]42的时候,这“一切”事物就美了。如此一番解释,似乎把问题说清楚了,但紧接着又出现了新的问题,即事物是如何拥有美的这个操作性问题。如上引文所述,他是用“分有”来解释的,事物因为分有了美的理念,所以就美了。但后来他自己发现此说不合理,因为理念一旦被分有之后,就再也不是原来的理念了,也就是说它不再是永恒不变的理念。他举了一个一张帆覆盖在许多人身上的例子来说明这一点,他说:“覆盖在每个人身上的只是帆的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相本身必定会被分割成部分,分有相的事物分有相的一部分。每一事物拥有的只是某个特定相的一部分,而不再是整个相。……那么你打算肯定,我们发现的单一的相实际上是被分割开来的?这样的话,它还仍旧是一个相吗?”接着他又说:“假定你要把大本身分割成部分,许多大的事物都由于分有大本身的部分而是大的,但这些大本身的部分却又比大本身小。这岂非不合理吗?”[6]762美的理念如果被分有,自然也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即事物所拥有的美与美本身是不相等的,也就是说事物并不能拥有美本身。从这里可以看出,他没有再坚持理念不论如何被分有,都始终保持着“不可侵犯的完整”的观点,大概是觉得这种说法过于神秘吧。柏拉图似乎应该提出新的解决办法,然而在他的理论体系中是不可能有真正的解决办法的。实质上不管提出何种解决办法,只要坚持二元论观点,就会出现这样一个悖论:一方面理念是永恒不变的,另一方面它又要被日常事物所拥有,但是,前者既然是永恒不变的,它就不可能以任何一种方式被别的事物所拥有,因为它一定是与外界孤立隔绝的(柏拉图所说的相之间的关系,并非相与相之间的相互作用,而是从人对它的认识的角度而言的,即人要将它们进行比较才能认识),倘若不如此,它就一定会或多或少地发生变化;然而事实上,日常事物已经拥有了这些理念,那么理念就不可能是永恒不变的了。
          在此,我们可以借用古希腊智者高尔吉亚的诡辩“无物存在”的推理方式来进行下面的推论:如果我们认定“美本身”是永恒不变的,那么它就应该是无限的,有限的东西是不可能永恒不变的。因为如果它是有限的,要么是时间上有限(事实上时间与空间是不可分的,我们为了推论的方便暂且将它们分开),那它就有个开端,无论它是从别的事物演变而来还是无中生有,它都不可能是永恒不变的;要么是空间上有限,那它必定被包含在一个更大的事物之中,倘若这个事物是运动的,而这个“美本身”却永恒不变,这当然是不可能的,哪怕是个极简单极小的位移,也就足以否定了永恒不变;倘若这个包容的事物是不运动的呢,那么我们又可以将推论扩展到更外一层,重复下去,以至于推到无限。要确保它是永恒不变的,只能是它与包容者合而为一,因此它只能是无限的。而它若是无限的,那么它就不可能从属于其他的东西,即没有属概念,那么美就只能是美,而不可能是别的事物,也不可能由别的事物产生。如果是别的事物(如认为美是和谐或美是自由等等),那么它就只是别的事物的另一个名称(在这种提法中“别的”事物才是根本),而不存在“美本身”;如果它是由别的事物所产生的,那么它当然就不是永恒不变的,不是无限的。因此在这样的思维中它自身必须是终极原因,那么从形式逻辑的角度来看,要说明它,就只能描述,而不能对其进行定义,如同我们对宇宙、物质等哲学范畴进行描述一样,如果我们力图给它下个定义,并且它确实可以定义的话,那就说明美有一个属概念,自身就并非终极原因,“美本身”也就不存在。如果美是个无限者,那么在提问方式上就不应该问“美是什么”(美只能是美),只能问“美怎么样”,或者“如何才美”。因此从逻辑推论来看,在柏拉图的思想体系中是不应该有“美是什么”这个问题的。正如石里克所说“形而上学的没落并不是因为解决它的问题是人的理性所不能胜任的事(像康德所想的那样),而是因为根本就没有这种问题。”[8]10

          三 本体论对美学研究的束缚

          柏拉图的这一倒置是源于他的认识论的大倒置,即存在与精神的倒置,并且由于这个倒置,悖论在他的体系中是不可避免的,事物“如此”本是先在的,是先于我们的认识的,自身就是真正的存在,而柏拉图所谓“真正存在的东西”,乃是我们对它的把握,是经过归纳抽象之后形成的概念。柏拉图把“最后到来的东西(可惜!因为它根本不会到来)设置为‘最高的概念’,也就是说,最普遍、最空洞的概念,现实所蒸发的最后水汽一开始就作为开端”[9]22。在他那里事物之所以如此,乃是因为有“最后到来”的“真正存在的东西”。柏拉图之所以会发生如此的倒置,从现代心理学的角度讲,是由于对人的意识特别是无意识缺乏认识所导致。人在长期的实践认识活动中,逐步将认识所得来的结论——概念、观念等无意识化,当人们返回实践时,这些概念、观念等就会自然而然的涌出来,由于没有经过理性的思辨活动,人们就误以为它是外来的。这个错误今天仍然在继续,例如人们常说某某观念是不证自明的等等,其实没有任何一种观念可以不证自明,只是证明过程早已进行,自己忘了或者不自知而已。
          依据这个错误,柏拉图把日常的世界与理念的世界划分开来,形成两个世界,而理念的世界并不是人们对日常的世界的认识,是先在的,永恒不变的,“这些相与我们这个世界上的事情无关”[6]766,自然“我们并不拥有相本身,相也不能存在于我们这个世界上”[6]766。这样又带来了一个难题:相(理念)的意义如何确定。相的意义在他的理论体系中是应该要得到确立的,因为柏拉图设立相的目的就是为了确立世界的意义的,倘若相自身没有意义,或者无法确立意义的话,那就等于是为现象另外取个名字或换种说法而已,本身的存在也失去了意义。
          确立概念的意义,人们通常的作法是通过现象来对它进行规定,然而在柏拉图那里,相的意义是不能从现象中来的,只能由相与相之间的关系来确定。“本体论中每一个新概念都应作为先在的概念之间的关系的规定性才能得到引进”[10]287,也就是说概念的意义只能靠先在的概念间的推论关系来确定。那么美本身该由哪些概念来规定呢?柏拉图并没有说,他只说了句“美是难的”。
          本体论为概念的推论设置了一个理想的环境,使它们在摆脱了现实的种种束缚之后,将各种可能性完全展示出来,然而又由于没有了任何束缚,那么必然性也就丧失了,它们的规定性实际上也就无从确定了。例如在《巴门尼德篇》中,柏拉图对“一”进行了多方面的考察,提出了许多可能性(八组讨论),但“一”究竟如何规定,他并没有也无法提出。而对“美本身”的推论的尝试他实际上是放弃了,“美本身、善本身,以及所有被我们当作相的那些事物本身,对我们来说是不可知的”[6]767。
          由此看来柏拉图那个“不变的”与“永恒的”“美”并不是具体的、真实的存在。而只是观念的,类的存在。本体(“存在”或者“是”)也并非真实存在,它不过是一个不可证实的认识论的假设。正如尼采所说:“存在(Sein)是一个空洞的虚构”[9]21,黑格尔也说过:“柏拉图式的理念是空洞无内容的”[11]27。概念就其实质而言,就是一种归类,而语词则是我们对这些类的命名,它只不过是我们把握世界的一个方式,但当我们的思维停留在形而上的阶段时,特别是无意识化之后,不仅很容易将概念与其反映的对象对立起来,视为一个新的实体,甚至还倒果为因,构成一个头脚倒立的世界,后来的美学研究仍然这样。然而二千多年的美学研究史告诉我们,除了发现人们在审美活动中所产生的美感之外,并没有找到一个所谓“本体”的“美”。“美的本体”这一提法当然也是形而上学的误导,将结果异化为原因了,美学研究的悲剧就源于此。心理学家哈里说:“哲学家和心理学家都有一种倾向,先抽象出一种实体,如‘气愤’、‘爱’、‘悲伤’和‘焦虑’,然后对这些实体进行研究。但是,真正存在的是气愤的人、令人不安的情景、悲伤的家庭和葬礼、焦虑的父母在夜幕中徘徊等等。”[12]784本体论已经将美学引入了歧途,引入了死胡同,现代学界对美的怀疑甚至否定也就是自然的了。

          四 结束语:出路在中西方思维方式的结合

          语言-分析哲学虽然对形而上学进行了反思与清算,但其形而上学的根基并没有变,也就是说,它是在形而上学的立场上清算形而上学的。弗雷格的“概念文字”与罗素的“逻辑原子主义”便是典型的代表,而结构主义等流派同样是以一个新的面孔来继续形而上学的传统。它们都试图把纷繁复杂的现象界归于某个简单的原因或模式(如某种语言系统)。它虽然在美学研究上有了某些新的拓展,但命运注定了它必定要重复传统形而上学的老路,不可能独自担当解决美学难题的重任。
          非语言-分析哲学也同样被理念观的阴影左右着,我们只要看看弥漫在美学研究中的本体情结就清楚了:研究者明明知道脱离了人,脱离了人的社会就根本不可能找到“美”,但不少研究者仍执意要在人的意识、社会的文化因素之外寻找某个神秘的“实体”。
          形而上学将世界拆分之后,对每个部分的深入认识便有了可能,现代西方美学诸多理论(移情说、距离说、精神分析说、符号学、接受美学等乃至叙事学)的提出就是充分的说明,但也由于形而上学的局限,西方美学无法从整体上突破。
          我们彻底反思柏拉图的美学思路,其目的就在于认清目前处于话语霸主地位的西方美学的思维方式,批判地学习它,有效地改善我们的思维,促进美学的深入发展。
          相比较而言,中国传统思维的本体意识是不强的,当然这并不是说它不对事物进行探本溯源的思考,而是说它不把事物孤立起来,抽象地静止地审视它,而是在运动中查看它,在变化中认识它。因而对审美现象进行的描述,不是采用非常精确的分析性语言,而是用形象生动的具体语言。甚至也不把那种朦胧的、若隐若现的无意识现象从意识中排除出去,而是采用多种修辞手法来描摹它。诸如“神与物游”“象外之象,景外之景”等等,还提出了形象生动的“气韵”、“意境”等审美范畴。同时它还始终坚持从具体的审美现象出发,不将所谓“美”完全抽象出来,孤立地看待。中国美学虽然没有提出“美是什么”之类的问题,但并不等于说它完全漠视或不想去解释审美现象,从上述审美范畴的提法我们可以看出,它一直在为此努力。同时在审美实践上我们的古人对美的感觉更加细腻,这一点我们从丰富多彩的审美语言的表达就可看出来,相比坚持二值论的西方逻辑来说,更切合审美的实际。因此从现代美学的发展趋势来看,中国的传统美学观有着非常正确的一面。但是中国传统思维的非逻辑性是不可能使美学科学化的,我们必须向西方学习,倘若我们能真正把握西方逻辑思维的精髓(而不是套用它的形式),将它与中国传统的辩证思维很好地结合起来,吸收现代心理学及其他科学的成果,在无意识层面多下功夫,就可能在美学研究的山重水复之后展现柳暗花明的美景。





          注释

          ① “一体是中国哲学的特点,它是指,中国哲学并不把世界描述为分离的两个,哲学的精神道也不游离于我们唯一的现实世界之外。两离是西方哲学的特点,这里,有一个可感的世界以及另一个与之分离存在的不可感的世界”俞宣孟《本体论研究》P8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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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伯特兰·罗素.西方的智慧[M].崔权醴译.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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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理查德·尼斯贝特.思维的版图[M].李秀霞译 北京:中信出版社,2006.

          [6]柏拉图全集(第二卷)[M].王晓朝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3.

          [7]柏拉图全集(第四卷)[M].王晓朝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3.

          [8]洪谦.逻辑经验主义[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9.

          [9]尼采.偶像的黄昏[M].周国平译.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01.

          [10]俞宣孟.本体论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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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艾森克.心理学[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0.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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