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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的“日常生活”?怎样的“审美化”?(作者:姜文振)

        作者:核实中..2009-09-09 09:42:55 来源:中国当代艺术网

          近来,有些人从西方舶来“日常生活审美化”的观念,炒得火热。
            如果仅从字面来理解,“日常生活的审美化”其实只是一个平淡无奇的概念。因为历史地看,任何时代都有日常生活审美化、审美的日常生活化的诉求。自从人类诞生之日起,人在实践活动中就不断地“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以包含审美内涵的方式改造着外部世界与人自身,人在满足自身的衣食住行等基本需求的基础上,必然产生与自身经济力量与文化力量相适应的精神性的、审美化的需求。正是在人类文化的长期演进中,某些与人类的精神生活紧密相关、与日常生活密切融合的审美活动逐渐系统化,规范化,才最终形成为集中展现人类审美诉求、审美情感、审美体验、审美理想的文学艺术。可以说这只是一些基本的美学常识。
            可是,时下被热炒的“日常生活审美化”显然跟上述理解不同。据权威人士的解释,所谓“日常生活审美化”,就是指一些新兴的泛审美/艺术门类或准艺术活动,如广告、流行歌曲、时装、电视连续剧乃至环境设计、城市规划、居室装修等“消费文化”的蓬勃兴起。“日常生活审美化”“抹平了文学与非文学、艺术与非艺术的界限”,“消解了审美/文艺活动与日常生活之间的界限”,“审美与艺术活动不再是少数精英阶层的专利,也不再局限于音乐厅、美术馆、博物馆等传统的审美活动场所,它借助现代传媒,特别是电视普及化、‘民主化’了,走进了人们的日常生活空间”。它“突出地表现在人们对于日常生活的视觉性表达和享乐满足上”,是“对于日常生活的感官享乐追求的合法化”,它表达了“从超越物质的精神的美感转向直接表征物质满足的享乐的快感”的“价值立场”,“充分表征了我们时代的感性特征”,它是“‘无目的’而‘合’享乐目的”的。一句话,所谓“日常生活审美化”就是“感官享乐”……据说这种“新”现象是当今中国社会文化正在经历的一场“与西方社会相似”的“深刻的生活革命”,是“一种新的日常生活的伦理、新的美学现实”。
            中国人的“日常生活”当真就已经这样“审美化”了吗?文学艺术与审美当真就这样渗透到中国人的“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了吗?当我们接受“日常生活审美化”这个概念的时候,是否应该问一问:这是谁的“日常生活”,这是怎样的“审美化”?
            全面考察当代中国社会文化的发展现实,可以看到,转型期的中国社会文化格局,内在地包含着中国社会文化发展的时代性落差与深刻的文化冲突,这主要表现为转型期中国社会文化所形成的传统文化精神、现代文化精神与“后现代”文化情神的共时态呈现。从一个方面说,这种多元文化并置的局面促成了当今中国社会文化杂语共生的多元形态,但从另一方面说,它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文化精神的内在冲突和中国社会文化生态系统某种程度上的失调与失衡,由此形成了多层面的文化分化与隔离,形成了继上个世纪之交以来的新一轮的文化失调现象。力图消解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雅文化与俗文化、主流文化与亚文化之间的鸿沟的“后现代”精神,在多元文化并置的中国文化格局中非但没有跨越鸿沟、消除界限,反而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这种分化或制造了更多新的分化。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当代中国社会文化生活出现了多元分化与群体性差异,以新的媒体精英、商界精英为代表、以都市中产阶层为主导的消费文化日趋发达,城市低收入阶层与最广大的农民阶层等弱势群体的文化处于被严重压抑或荒芜状态,在喧嚣的都市消费文化大潮中,真正大众的文化被遮蔽了。这种群体性差异,还体现为城市与乡村、东部与西部、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文化发展共时态显现的历时态落差,区域性的现代化与整体性的前现代性质造就了中国社会文化现代性发展非同步性与非统一性。上海、北京、广州等大都市文化开始呈现出局部明显的“后工业时代”的“后现代”色彩,而落后的乡村、偏远的“老、少、边、穷”地区则仍以前现代的文化为主导——尽管电力、交通、通信等技术的力量已延伸到了尽可能广大的区域,但在这些地区,传统的文化精神与文化价值观念仍然占据着支配地位——在这些区域,现代文化启蒙的任务远未完成。
            因此,“日常生活审美化”也许是一种“日常生活的美学现实”,但它不是当下中国人日常生活的全部美学现实——城市平民的低工资、低收入,进城干活的民工拿不到应得的报酬,多年来农民的收入增长缓慢,都使得这些被称为“弱势群体”的广大人群辛苦地徘徊于贫困的边缘,哪里有足够的经济力量去“审美化”自己的“日常生活”?如果说他们的“日常生活”有什么“审美化”的话,这种“审美化”也决非与“城市居民”一样以金钱为后盾的消费文化。如此看来,将定位于“城市居民”(准确地说,是城市中产以上阶层)的都市消费文化描述成“日常生活的审美化”、想像成“我们时代日常生活的美学现实”,颇有些粉饰现实的味道。它确乎“抹平”了某些东西,但它抹平的其实并非所谓“文学与非文学、艺术与非艺术”之间的界限,而是人为地“抹平”了不同地域、不同阶层、不同文化群体之间文化现实、文化需求的明显差异。
            很显然,“日常生活的审美化”这个从西方学者布迪厄、费瑟斯通、博德里亚等人那里趸来的概念,其实只是对当代中国社会文化的多样性、复杂性与多层面文化冲突的简单化理论处理和一厢情愿的乌托邦式的理论想像。它对于中国社会文化的当代现实的观照显然是残缺不全的。说它是一种粉饰现实的理论也许有伤恕道,但事实上这种观点对当代文化现实的误读和在审美价值观上的混乱又确乎有着诸多的负面效应。
            首先,“日常生活的审美化”的观点可能导致人们对于中国社会文化当代现实的片面的、错误的理解。闪烁的霓虹灯、巨大的广告牌、美女靓丽的时装、“小资”们潇洒的休闲、流行歌曲的声浪、滥情武打电视剧的热播确是当今城市文化中最具“征服性”的文化景观,但是我们是否更需要关注被这种繁华所遮蔽的种种深层的文化冲突?事实表明,当代中国社会文化发展的根本性任务,仍是社会文化现代性的建构。对于广大的民众而言,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从生产到生活的全面的现代化,仍是远未实现的目标。对于负责任的人文知识分子而言,这一目标才是更应关注、更应花些气力去研究的。仅仅将理论研究的热情倾注于都市消费文化中最繁华喧器的一面,由此得出“日常生活审美化”是“我们时代日常生活的美学现实”这一普遍性的结论,实际上只是“忽视日常生活的审美化的语境条件,将少数人的话语操作在学术研究的合法名义下潜在地偷换为普遍性话语”,在理论研究的对象和方法上都是相当错误的,对于当代中国文化/文学艺术理论研究的健康发展也是不利的。
            其次,“日常生活审美化”这种以“感官享乐”为指归的“审美价值观”从根本上说是“非审美”甚至“反审美”的,是以“审美”为名的消费主义、享乐主义的理论变相。正是在这种观点影响下,一些作家艺术家完全放逐对于社会人生的关怀而向文学艺术的娱乐作用一极无限倾斜,放弃美与丑、善与恶的价值判断,以身体快感代替美感,把消费意识、享乐意识当作文学艺术的惟一价值准则,缺少对人的现实生存的忧患和对人的现实解放的实际关注,缺少对人性的道德层面的深刻开掘,往往将一己的道德凌驾于公众道德之上,又臣服于物质世界的压迫之下,沉溺于享乐主义的感官刺激。这些现象的出现表明某些作家艺术家自觉不自觉地放弃了社会赋予的神圣职贯,放弃了对社会人生的全方位的真善美的观照与省察,意味着对美与真善的机械割裂,最终违背了文学艺术创作的一般规律。事实上,各个阶层的文化产品的消费者既需要文化艺术对于他们日常生活的现实关注和在文化产品中获得娱乐、休闲的一般需要的满足,更需要通过健康向上的文化艺术产品获得审美享受和文化熏陶,进而产生更高的精神追求。人需要感官享受,但人之为人,就在于他能够在自身的生命活动中超越感官享受,这是人与动物的重要区别之一。因此,都市消费文化无论怎样进入市场流通领域、进入人的消费生活之中,都不应改变精神文化特别是文学艺术区别于一般商品的重感情、重娱乐、追求不同层次的审美价值创造(生产)与消费的特质,它所生产和提供服务的精神产品,不应停留于满足人们的娱乐、休闲、享乐的“现实关怀”层面,不应对广大的弱势文化群体的文化现实和文化需求视而不见,而应不断提升各种文化产品的精神价值,引导大众的艺术审美向着更高层次攀升,使包括文学艺术欣赏在内的人们的日常审美活动更为多样化,使人们的日常生活更为丰富多彩。
            其三,更根本的,“日常生活的审美化”表面上是对人的感性的解放,实质上却是工具理性对于人的更为严酷的操控。它认定“日常生活里人的各种审美趣味‘无可争辩’地落实在各式各样的实体形式上”,赋予人们以“感性解放”、“感官享乐”的“自由”的承诺,颂赞“技术力量在人的日常生活审美化方面的巨大作用”,实质上是仅仅将“自由”定位于“自由的消费和消费能力”,根本否定了人文理性、价值理性对于人的存在与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全然肯定了工具理性的技术力量乃至金钱的统冶性力量而缺乏必要的分析与批判。必须看到,以各种形式的现代传媒为手段的消费文化也许在某种意义上拓展了城市文化艺术的空间,但现代电子传媒所营造的图像与音响凭借其对于接受者更为直接的影响力,也往往使接受者置身于媒体制造的“视觉文化之网中”,在潜移默化之中受到电子传媒的控制,甚至认同都市消费文化中所包含的一些低俗的、消极的价值观念。在媒体的强大力量面前,弱势文化群体更缺乏足够的辨析与抵制力量。因为各种强势媒体对话语的控制,实质上是一种更为隐蔽的权力技术。正如有人所指出的,都市消费文化力图消解以往文化的政治权力关系,但又内在地包含着不可否认的金钱权力关系,“人们从政治权力关系中挣脱出来获得的自由,又可能不由自主地丢失在金钱权力关系之中”。以“日常生活的审美化”为旗号的各种消赞文化所包含的种种意识形态内容,正是通过其娱乐性、媒介化的特殊方式呈现的。在这样的权力网络中,人们也许可以借助于经济力量获得“感官享乐”的自由,也正因此而将自由出卖给了“审美化”的消费文化。并且,这样的“自由”并非大众的自由,而仅仅是少数人的“自由”,其意义与价值都是有限的和值得怀疑的。
            因此,当代人文知识分子可以为消费文化进行足够的理论研究甚至为其“审美化的现实”大声喝彩,但放弃应有的分析与批判,仅仅满足于单向度的认同和极力地为其寻找理论根据进行单方面的辩护,甚至竭力与商品社会新的权力机制、与现代传媒合谋把自己打造成新的精英和中心、建立自己的话语霸权,则不仅有违人文知识分子“增进人类的自由和知识”的承诺,而且也是对自己学术生命的一种浪费。当今中国社会文化的转型时期,在中国社会文化现代性的建构中,人文知识分子的“解放和启蒙”的职责并没有消失,对于人类的普遍价值如理性、自由的自觉维护,对于人的生存境况(从现实生活层面到终极价值层面)的深层关怀,仍然是人文知识分子基本的价值承担。对于文化、文学、文论研究而言,这是实现其在现实中的理论价值、实现其自身的现代性转型的基本前提和价值底线。对于中国社会文化的现代发展而言,我们需要的决不只是给“审美化”的消费文化锦上添花、涂脂抹粉,更需要为普通大众的文化需求、为弱势群体的文化需求雪中送炭,更需要在工具理性、金钱力量独霸的消费文化日趋扩张之时保持澄明的人文理性与批判精神。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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