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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文物局公布第一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名单

        作者:薛帅2020-09-29 07:53:57 来源:中国文化报

          近日,国家文物局公布第一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名单,涉及6个省市,包括北京海淀三山五园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辽宁旅顺口军民融合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上海杨浦生活秀带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江苏苏州文物建筑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四川广汉三星堆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陕西延安革命文物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2019年12月底,国家文物局印发《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开展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截至今年4月底,3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行政部门向国家文物局报送了创建申请材料。国家文物局组织专业团队对申请材料进行多轮评估,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开展专项复核,采取重大文物安全事故“一票否决”,统筹考虑地域平衡性、行业代表性,最终核定出第一批示范区创建名单。列入创建名单的地区,将围绕特大城市特定区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不同产权文物资源保护利用机制、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传承、大遗址研究保护展示利用等,持续深化改革,逐步形成示范效应。

          根据国家文物局相关工作安排,列入创建名单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作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主体,将在3个月内制定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廓清建设目标、充实主要任务、完善政策举措、健全保障机制,并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核报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局将在两个月内反馈意见。经国家文物局同意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由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公布实施。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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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静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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